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清苑区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纪实
清苑区闫庄乡王庄村村民崔某自2013年11月开始,在未经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闫庄乡王庄村村南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经国土管理部门鉴定,崔某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0.13亩,建筑物及硬化路面占地7.01亩,根据《保定市耕地破坏鉴定办法》,这块耕地达到重度破坏程度。
清苑区国土资源局将这一案情上传到近期开通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该区检察院通过平台看到后认为,这不是一般行政案件,崔某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清苑区检察院8月29日下达《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这是清苑区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公开透明
是普通的行政处罚,还是已经触犯法律成为刑事案件?“两法衔接”平台的搭建,既保证了行政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也避免了一些触犯刑法的案件被“从轻”处理。
清苑区检察院检察长卢春生介绍,过去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时,只能到行政执法部门巡回检察,工作效率低下。按照市检察院对“两法衔接”的工作安排,清苑区自去年11月开始着手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经过半年的推进,截至8月26日,辖区31个行政执法部门当前已全部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其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
“平台搭建,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更加公开透明。”卢春生说。
信息共享
只要轻点鼠标进入平台管理系统,辖区31个行政执法部门上传到平台的案件内容、处罚情况便尽收眼底。
卢春生介绍说:“‘两法’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其无缝衔接后,可监督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实现依法办案、从严从快结案。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后,如有以罚代刑、罚款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者,一旦构成渎职犯罪将无从遁形。”
这个平台,不仅检察机关能看到,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能看。“从一定意义上,平台起到了信息共享的作用,对我们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还大有帮助。”清苑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阳光运行
万事开头难,平台搭建之初也遇到不少困难。清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文胥说,平台搭建之初,不少行政单位出现了畏难情绪,不愿意将所在单位办理的案情“晒”到平台上,推动工作遇到瓶颈。
为破解这个难题,清苑区检察院在检察长的带领下立即加强对各单位的走访,反复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讲解平台运行后对促进法治进程的重要意义,并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培训,讲解平台操作流程。逐渐,各单位开始克服困难主动对接进行涉案信息录入。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以来,全区卫生、劳动人事、国土资源等31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有588起案件录入系统平台。该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开通共享平台后,将连续查处的33起非法占有土地案录入平台,经审查,其中7起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检察机关已监督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共为国家挽回200余亩土地。该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对土地类案件一查到底的做法,得到了市检察院的好评,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
清苑区北大冉村村民刘胜利说:“开通这个平台真是太好了,让我们老百姓看到了执法机关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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