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中央政法委获悉,在近日召开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表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向信访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谈及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初衷,王其江透露,信访人受自身能力和条件限制,往往难以准确表达诉求、有效主张权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较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向信访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通过答疑解惑、释法析理,解决信访人看不懂法律文书、不理解法律处理意见的问题,促使信访人服判息诉。经过评议案件、评析信访人诉求,对反映问题合理有据的,代理信访人提起申诉,解决信访人不会申诉、不理性申诉的问题,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效果。
与此同时,当前信访案件积压多、重信重访多是政法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些信访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既有办案单位有错不纠的问题,也有客观条件限制案件破不了、执行不了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当事人对法律不理解、对办案单位不信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办案单位和信访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交流的桥梁。此外,律师还能帮助办案单位发现执法错误、瑕疵,提高审查处理的精准度和公正性,解决纠错难的问题。
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只服从法律
王其江称,中央已经对外发布了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相关文件。今年年底前,各地都要拿出具体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启动。省一级政法部门在明年上半年、地市一级在明年底前都要推开实施,县区一级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安排。
王其江尤其强调,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是帮助办案单位“和稀泥”“搞摆平”,根本目的是帮助信访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各级政法部门不能摆“花架子”。既要防止把律师值班室简单搞成政法机关的“第二接访室”,只接待咨询、收转材料,不做实质性的化解和代理工作,也要防止搞成律所的“第二收案室”,为追求经济效益,只重视申诉代理,不下工夫做化解息诉工作。
王其江说,“律师不是受雇于政法机关,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只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后,王其江表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首先要保障律师对案件的知情权,政法机关要主动向律师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前期化解情况、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和不息诉的原因等内容。同时,要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和申请调取证据权,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对于律师的法律意见,政法机关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对律师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启动程序依法纠正错误。